首頁    政策資訊    政策 | 最高支持1000萬元!北京懷柔出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重磅措施

近日,北京市懷柔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印發《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確支持科技研發類、科技成果轉化類、服務平臺建設類、科技企業成長類、科技發展類等5類專案。《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事業單位建設概念驗證平臺、共性技術平臺、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經評審,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

 

北京市懷柔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關於印發《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懷科發〔20255

 

各委辦局、各鎮鄉、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第14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懷柔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594

 

懷柔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圍繞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依託懷柔科學城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推動懷柔區打造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加快構建與基礎研究相適應、以實體經濟為支撐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促進懷柔區創新高質量發展,根據《懷柔區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懷政發〔202416號)結合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一章 科技研發類專案

第一條 支持揭榜掛帥科技攻關。聚焦高端科學儀器和感測器、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重點產業領域,支持開展科技創新研究專案。採取揭榜掛帥方式,按照不超過簽訂合同實際成交額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

 

 

第二章 科技成果轉化類專案


第二條 支持自主開展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科研團隊成立硬科技初創型實體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按照上一年度研發投入的5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三條 支持技術經理人發展。支持優秀技術經理人開展技術對接工作,按照促成服務對象實現技術交易額的2%通過技術經理人所在機構給予技術經理人支持,單個專案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本年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特別優秀的技術經理人可推薦享受區域人才政策。

 

 

第三章 服務平臺建設類專案


第四條 打造專業化孵化服務平臺體系。支持企業申報國家級、市級、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對首次認定成功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


第五條 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支持企事業單位建設概念驗證平臺、共性技術平臺、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經評審,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對具有重大意義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經評審,可適當提高支持比例。

 

第六條 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平臺運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運行概念驗證平臺、共性技術平臺、工程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專業創新孵化服務平臺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並開展共性技術研發、應用研發、概念驗證等各類成果轉化服務。根據平臺上一年度承接成果數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等成效,經評審,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第四章 科技企業成長類專案


第七條 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升規發展。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範圍的科技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保持連續正增長的,連續支持三年,每年給予10萬元。

 

第八條 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穩定健康發展。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分別達到2000萬元(含)、5000萬元(含)、1億元(含)以上,且連續2年實現正增長、年平均增長率超過10%的規模以上科學研究與技術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3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


第九條 支持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創新與研究和試驗發展活動。支持科技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型社會組織等創新主體新設立企業或新入區從事科技創新與研究和試驗發展活動,按照不超過企業設立時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3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第十條 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支持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規上科技服務業企業簽訂技術交易合同,對年度在科技部門認定登記的技術成交額累計分別達到1000萬元(含)、5000萬元(含)、1億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資金支持。

 

第十一條 大力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支持開展科技創新研發投入活動,對年度內首次認定和新入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再次重新認定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金支持。

 

第十二條 支持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對大中型重點企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同比增量分別達到200萬元(含)、500萬元(含)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資金支持。

 

第十三條 支持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應用。支持創新主體開展關鍵領域補短板、填補國際或國內空白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應用。對於年度內通過市級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認定的主體,按照每項1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金支持,總額度年度累計不超過20萬元。

 

第十四條 支持重點領域應用場景開放。圍繞韌性城市、人工智慧、生命健康、量子計算等產業方向,瞄準產業鏈的強鏈、補鏈、延鏈的環節,著力開放一批應用場景,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等創新主體開展前沿技術迭代驗證和應用推廣。

 

 

第五章 科技發展類專案


第十五條 支持科普基地發展。鼓勵企業或高校院所積極申報北京市科普基地,首次被命名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支持被命名為北京市科普基地、懷柔區科普示範(教育)基地的機構舉辦科普研學活動,根據上一年度舉辦科普研學活動的場次和受眾人數等成效,經評審給予不超過5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

 


第十六條 支持高水準國際期刊建設。推動各類創新主體發揮區域教育、科技、人才資源優勢,提升國際科技期刊的學術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支持創辦新刊,按照不超過期刊創辦總費用的5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重點期刊成長,按照不超過每年期刊建設總預算的20%給予支持,連續支持3年,總金額不超過60萬元。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資金來源及支持方式。本措施所有支持資金由懷柔區財政予以資金保障。資金管理使用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突出重點、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原則,並接受科技、財政、審計及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組織實施及管理機制。懷柔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在全區範圍開展科技專案徵集。與本區各級同類政策不一致的或同時滿足本政策措施不同款項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複原則予以支持。簡化申報審批服務流程,對政府系統內部可查的申報材料進行梳理並免予提交。

 

第十九條 解釋權及有效期。本措施由懷柔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試行1年。

 

來源: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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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時間:2025-12-23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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